杭州钱塘区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杭州钱塘区律师

离婚经法院判决后,是否仍需进行调解?

时间:2025-02-03|栏目:杭州钱塘区律师|
离婚法院调解程序:法院调解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可以要求根据判决执行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还是可以继续申请裁决的

上一篇:经济赔偿金如何认定标准

下一篇:暂无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宁波市看守所地址 仙居县看守所地址 海宁市看守所地址 丽水市看守所地址 青田县看守所地址 徐汇区看守所地址 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地址 宁波市看守所电话 瑞安市看守所电话 苍南县看守所电话 泰顺县看守所电话 上虞区看守所电话 永康市看守所电话 武义县看守所电话 桐乡市看守所电话 岱山县看守所电话 龙泉市看守所电话 遂昌县看守所电话 宁波市律师 宁波奉化区律师 桐乡市律师 嵊州市律师 舟山市律师 台州市律师 丽水市律师 上海市律师 宣城市律师 宁国市律师 歙县律师 太仓市律师